中文系坚持师范专业认证的理念,以结果产出为导向,注重培养学生“读、写、教、用”的实践能力。为进一步检验师范生专业技能掌握情况,不断提升师范生的人才培养质量,特制订本方案。
师范生专业技能的综合考核包括四项:专业写作、普通话、三笔字、教学能力。具体方案如下:
一、整体要求
(一)专业写作(20分)
专业写作主要考核学生对专业写作能力的掌握情况。在综合考核中,要求学生现场抽取1道文体写作题目,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二)普通话(20分)
普通话主要考核学生对普通话能力的掌握情况。在综合考核中,要求学生现场抽取1道即兴说话题目,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三)三笔字(20分)
三笔字主要考核学生对粉笔字、钢笔字和毛笔字能力的掌握情况。在综合考核中,要求学生现场抽取1道书写内容,并完成三类书写任务。由专业指导老师给予分数。
(四)教学能力(40分)
教学能力主要考核学生对教学设计、现代教育技术、说课或讲课等能力的掌握情况。教学设计主要包括两个部分:微课展示和现场教学能力展示。学生于考核前一周内完成指定课文范围中的2个微课视频(10分钟以内),用以展示个人对所教内容一个知识点的设计能力;现场教学设计能力:学生于考核前一周内完成指定课文范围的教学设计;现代教育技术与说课或讲课能力:在综合考核中进行,要求学生现场抽取1道中学语文课文题目,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应教学能力展示。
二、方案实施
本方案要求汉语言文学专业学生全部参加师范生专业技能综合考核。一般安排在教育实习前一个月进行。
本方案按小组进行,评委老师由2名系教师+1名中学语文教师组成;每小组学生30人左右;秘书1名(负责记录综合考核情况)。
综合考核实施小组内末尾淘汰制,即在小组内排最后一名者将被淘汰。需要第二次参加补考。在同一小组内参赛学生不能出现雷同表现,否则作零分处理。
为鼓励师范生积极参加教师技能大赛,凡参加系级未来教师技能大赛并获得第一名,参加校级未来教师技能大赛并获得三等奖及以上者,可以申请免考核;参加校级微课大赛和课程思政大赛,并在学校获得二等奖及以上者也可以申请免考核,成绩记85分(若以团队形式参加,排名第一者免试;参与的同学在综合技能考试总分数中加5分)。
若因生病等因素导致无法参加考核的,需要提前写出书面申请,由辅导员、系副书记签字。在规定时间内,自主完成本次考核的所有内容,并提交相应资料记录。最终成绩最高以60分记。对无故缺考者,按0分记。
中文系
2024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