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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清风晋韵”微视频作品展映活动征稿启事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3-09-06 [来源]: [浏览次数]:

为深化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认真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的意见》和省纪委十二届三次全会精神,山西省纪委监委宣传部、晋中市纪委监委将联合举办2023年度“清风晋韵”微视频作品展映活动,现面向全社会征集清廉主题微视频原创作品。

一、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中国纪检监察杂志社

主办单位:山西省纪委监委宣传部、晋中市纪委监委

承办单位:山西广播电视台、平遥县委县政府

二、征集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10月29日24时止,如遇提前或推后以组委会公告为准。

三、活动主题

紧扣“清风晋韵”清廉主题,立足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伟大实践,抓住“不想腐”这个根本,围绕坚定理想信念、推进政德教育、增强纪法意识、强化家风建设等廉洁要求,深入挖掘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革命文化中的廉洁元素,充分运用微视频的艺术表现形式,以光影艺术、镜头语言展现党的二十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的新风貌新实践,描绘新时代新征程的恢弘气象,共话高质量发展的美好愿景,进一步营造以文化人、以文润德、以文养廉的浓郁氛围,使崇尚廉洁、抵制腐败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

四、微视频作品征集要求

作品要主题鲜明,富有创意,大众喜闻乐见,便于网络传播,表现形式不限,包括公益宣传片、动画片、纪实片、微剧情片、微课堂、歌曲 MV等,可以是单条视频,也可以是系列视频(系列视频选报3集),单条短视频时长在5分钟以内,分辨率需达到1920x1080及以上,横竖屏不限。

微视频作品可参考如下选题:

(1)政治思想类:围绕“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实现政治生态持久风清气正”等主题,反映各地区各部门在建设廉洁政治,努力实现政治清明、政府清廉、干部清正、文化清和、社会清朗方面的新思路、新实践、新探索。

(2)正风肃纪反腐类:围绕“两个维护”强化政治监督,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和定力正风肃纪反腐,反映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聚焦主责主业,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职责的生动实践。

(3)纪法教育类:围绕党的纪律建设史、一体推进“三不腐”、惩治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加强家风建设等重点工作部署,选取典型案例进行剖析、评说,以案释纪、以案释法。

(4)先进人物类:聚焦勤廉并重的先进模范人物、党员干部,通过生动鲜活的故事,宣扬信念坚定、对党忠诚的政治品格,勤政廉政、人民至上的公仆情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责任担当。

(5)廉洁文化类:围绕党史重大事件、重要活动、重要人物等,讲好党的故事、革命的故事、英雄的故事;深入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历史遗存、文化经典、文物古迹里的清廉思想、廉政故事等;表现人生哲理、修身养性之道、清廉生活方式、弘扬真善美的作品,推动廉洁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

(6)清廉山西类:围绕“培育清廉价值理念、挖掘清廉文化资源、丰富清廉文化实践、打造清廉文化阵地”等主题,反映山西各级各类党组织开展清廉山西单元创建的具体实践,展示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的精神风貌。

五、奖项设置

对征集到的微视频作品分类设立奖项。金奖5名(奖金20000元/部)、银奖10名(奖金15000元/部)、铜奖15名(奖金10000元/部),单项奖设最佳创意奖、最佳视觉效果奖、最佳系列作品奖各1名(奖金10000元/部),所有奖金的个人所得税均由获奖者承担,以上奖项均颁发证书、奖杯。优秀奖、入围奖和组织奖各设若干名,颁发证书。根据作品征集情况,可设特等奖或空缺相关奖项。优秀作品将择优推荐参加国内有关大赛和活动。

六、投稿方式

(一)电子投稿

1.登录山西省纪委监委网站,在文后附件中直接下载参展呈报表、授权确认书,按要求完整准确填写。

2.关注“清廉山西”微信公众号,扫描征稿启事中的二维码,下载参展呈报表、授权确认书,按要求完整准确填写。

参展人员及单位需报送:投稿作品电子版、参展呈报表(附后)、授权确认书(照片/扫描件),参照报送材料模板将有关材料打包发至组委会邮箱:SXQFJY2023@163.com。邮件标题统一格式:作品名称+作者姓名+联系方式。同一作者可参加不同类别比赛,投稿作品数量不限。

(二)线下投稿

将所有材料拷贝至U盘,连同纸质参展呈报表、授权确认书一并寄送至活动组委会作品征集组。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大街318号 山西广播电视台

联系人:李水清   联系电话:13835173000

电子邮箱:SXQFJY2023@163.com

七、注意事项

1.所有参展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且依法独立拥有作品的著作权,严禁剽窃、抄袭。

2.投稿作品所涉及著作权、版权、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责任由报送单位或投稿者本人承担,主办单位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3.主办方对获奖作品享有编辑、使用、公开展映等权利。主办方将入选作品用于非商业用途(包括用于户外、展览、印刷品、媒体、网络等)宣传,不再向作者取得授权,不再另外支付费用。

4.参展单位上报前务必严格把关。作品内容不得涉及国家机密、工作秘密,不得含有色情、暴力、种族与宗教歧视、封建迷信等国家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内容。不得推荐往届参展作品。

5.本次活动不收参展费、不退稿。获奖作者参加颁奖仪式等活动实行落地接待,主办方不承担相关交通费用。

6.此次活动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凡投稿即视为同意并遵守本活动所有规定。